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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借贷纠纷中的攻防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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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4 · 156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隋常有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9年 职务:合伙人
律所: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1201710725114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502417946
代表案例:1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隋常有律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累计承办刑事案件数百起,其中多起涉案金额巨大,罪名复杂。曾取得不起诉,定罪免刑,重罪改轻罪等显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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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隋常有是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专职律师,自2017年累计承办案件逾700件,专注于保险拒赔维权、刑事辩护、民间借贷/合同纠纷领域。本文将完整还原三起案件,涉及原告方的诉讼主张、举证依据与法律适用观点,被告方的初始诉讼困境与核心证据缺口,隋常有律师的全链条抗辩策略,庭审中的关键攻防交锋环节,法院最终判决结果,以及从本案中提炼的被告代理三条防御主线。
合同与借贷纠纷中的攻防博弈

第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上海某公司要求解除与被告辽宁某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书》,并让二被告共同返还54万元款项及资金使用利息。原告称协议签订后,自己依约支付借款,但被告一怠于履行协议义务,未能完成能源管理协议签署等合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多次书面催告无果后诉至法院。原告提交了微信沟通记录、书面催告函等证据,依据相关合同约定主张权利。被告方初始困境于被告一虽办理了备案变更手续,但未能完成能源管理协议更换及租赁合同等事宜,证据方面缺乏能证明已完全履行义务的有力证据。隋常有律师通过系统梳理证据,证明被告怠于履行能源管理协议等核心义务,构成根本违约。庭审中,双方就被告是否怠于履行义务展开激烈交锋,隋律师指出被告除备案变更外,未完成核心义务且经催告仍未履行。最终法院采纳了原告观点,判决解除合同,被告一返还54万元及资金使用利息。

第二起债权债务清偿纠纷中,原告魏某要求被告高某对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被告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原告称借款用于被告高某与赵X夫妻共同经营的餐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被告高某辩称对借款不知情,未取得收益,无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方初始困境于难以证明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存证据缺口。隋常有律师成功突破被告“不知情、未受益”的抗辩,证明借款用于购买房产且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高某系共同受益人。庭审中,双方就借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了激烈辩论,隋律师提供了房产相关证据。最终法院认定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判决高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五被告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第三起民间借贷纠纷里,原告梁某要求二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00万元。原告称被告因经营周转急需资金向其借款,自己分三笔出借200万元,被告出具了借款协议,但催要无果。被告宁某辩称不认识原告,款项是投资款而非借款。被告方初始困境于宁某主张款项为投资款,但缺乏投资合意及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约定的证据。隋常有律师凭借《借款协议》等证据,将被告抗辩的“投资款”转化为法院认定的“借款”。庭审中,双方就款项性质展开关键交锋,隋律师强调借款协议的证明力。最终法院认定案涉款项为借款,判决二被告偿还本金。

从这三起案件可提炼出被告代理的三条防御主线:一是准确梳理证据,找出对被告有利的事实和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二是针对原告主张,从事实、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有力抗辩,提出合理的反证和法律观点;三是庭审中抓住关键交锋点,清晰阐述观点,增强抗辩的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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