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李X在明知王X出售的衣服来路不正的情况下,多次收购王X从被害人张某处骗取的1万余件衣物,经认定价值40余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涉案衣服8000余件,李X自愿退缴12万元赔偿被害人。公诉机关指控李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害人方提出额外诉求。浙江嘉兴俞国锋律师自2014年起执业于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开始为李X进行辩护。
俞国锋律师在处理该案件时,其2016-2017年在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挂职副主任的经历发挥了一定作用。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俞国锋律师协助被告人如实供述,使其自愿认罪认罚。挂职法律援助中心的经历让俞国锋律师熟悉司法流程,明白如何引导当事人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为适用缓刑奠定了基础。
在退赃退赔方面,俞国锋律师积极推动。在判决前,被告人已退缴12万元暂存法院账户,且8000余件涉案衣物被扣押在案。俞国锋律师深知退赃退赔对量刑的重要性,这一经历让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能够更加积极主动地促使当事人采取行动,有效挽回被害人损失,这也成为缓刑的关键因素。
面对被害人指控“诈骗罪”以及“连带退赔全部损失”的主张,俞国锋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进行精准反驳。他指出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与上游犯罪有共谋,并且援引法律规定,说明被告人仅需在违法所得范围内退赔。他在执业过程中承办大量案件,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积淀,这些经验使他能够敏锐地抓住案件关键要点,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未支持被害人的不合理诉求。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X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依法从轻、从宽处理,采纳了公诉机关的缓刑建议。被告人李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四万元,退缴的12万元与扣押衣物发还被害人,非作案工具手机发还被告人。俞国锋律师因出色的表现,曾被评为“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