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权益保护领域,生育津贴与工伤认定问题常引发激烈法律争议。生育津贴方面,法律虽明确规定其为女职工法定福利待遇,但实践中用人单位克扣现象屡见不鲜。生育津贴涉及社保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主体,法律关系复杂,责任边界难以厘清。在证据收集上,用人单位常以各种手段规避责任,如只让员工签订空白合同末页,使劳动关系直接证据难以获取,劳动报酬支付方式多样也增加了认定薪酬数额的难度。
工伤认定同样存在诸多难点。《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48小时”死亡时间界限,在实践中引发大量争议。当职工发病后依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体征,死亡时间超过48小时时,是否应机械适用该标准存在不同观点。此外,发病与工作的关联性认定也颇具挑战,职工在高强度工作状态下突发疾病,如何证明其与工作存在因果关系是关键。
毕业于锦州医科大学医事法律专业的贺鹏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守护每一份信任”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展现出深厚的专业功底。以L女士与某YM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为例,L女士产假结束后,公司以“内部流程审核未通过”为由拒绝支付生育津贴,并言语胁迫。贺鹏律师自2022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百,在劳动纠纷领域经验丰富。他指导L女士收集微信工作痕迹、金钱往来记录、团建照片及沟通录音等间接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了事实劳动关系和公司非法克扣生育津贴的事实。同时,他深入研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在仲裁庭中明确指出生育津贴属于劳动者法定福利待遇,公司无权克扣,并依据《劳动合同X》主张L女士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最终,经仲裁庭调解,公司支付调解款项,补缴社保,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在XX公司员工工伤认定案中,员工W在疫情期间封闭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但因发病到死亡超过48小时,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贺鹏律师参与办理此案,精准把握争议焦点,查阅大量类似案例和相关法律规定,提出不应机械适用48小时标准,应从有利于保护职工的立场和人性化角度进行解释。在二审期间,他指导公司补充提交新证据,证明W的工作与病情存在关联,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和原行政决定,责令人社局重新作出认定,事后该局作出了工伤认定的决定。
贺鹏律师作为第七届锦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凭借其扎实的医学、法学、保险学理论功底,以及在保险领域的丰富经验,在劳动权益保护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精准的法律支持和有效的维权策略,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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