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晖,自2002年起就在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是14419200711710382。他服务于广东东莞地区,办公地点在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430号浙商大厦1栋3105-3106室。他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本科,执业至今,累计主办或协办的案件已逾千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数百件,在强奸案、故意伤害案等刑事案件以及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民事案件上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下面就来讲讲李晖律师办理的一起强奸、强制猥亵案。这是一起涉及未成年人被害人的敏感刑事案件,审理法院也未明确。被告人在这起共同犯罪中,被指控以暴力、胁迫手段,违背未成年人意志,欲行奸淫,后自动放弃;又强行猥亵被害人,其行为分别涉嫌强奸罪、强制猥亵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当被告人及其家属得知面临这样的指控时,犹如晴天霹雳。案件性质敏感,社会评价负面,被告人面临着较重的刑期,家属更是整夜都难以入睡,担心被告人会受到重判。
李晖律师在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就介入了此案。他深知刑事案件的命脉在于“快”,在侦查阶段的37天黄金救援期内,虽然尚无卷宗,他还是多次会见被告人。首次会见时,他不仅了解了案情,还向被告人讲解其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告知其诉讼权利,防止被告人在侦查人员的讯问下做出对己不利的糊涂供述。同时,他传递了被告人家人的问候,稳定了被告人焦虑的情绪,建立了信任关系。
随后,李晖律师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和《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希望在批捕前说服检察官不捕。在阅卷时,他制作了“证据比对表”,将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将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寻找其中的矛盾和突破口。当发现有疲劳审讯、指供诱供嫌疑时,他果断提出非法证据排除。
在庭审发问环节,李晖律师目的明确,通过封闭式提问,让被告人在法庭上说出符合其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事实基础。他围绕自首认定、强奸罪犯罪中止、从犯地位、主观恶性、认罪认罚、悔罪态度展开精准、克制、专业的辩护工作。他固定了被告人固定电话传唤到案、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的完整证据链,依法认定自首;精准论证被告人在强奸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未造成损害后果,属于犯罪中止;对两罪的行为界限、主观故意、危害后果进行专业区分,避免重复评价、过度追责;保障被告人自愿、真实、明知后果地认罪认罚。
最终,法院经审理高度采纳了李晖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依法判决认定被告人构成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应予数罪并罚;认定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认定被告人在强奸犯罪中自动放弃犯罪,系犯罪中止;认定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情节;最终在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显著轻于同类案件量刑水平。被告人及其家属原本担心会面临重刑,没想到最终能获得这样轻的判决,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和策略,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靠的是李晖律师在每个环节都做到了细致入微、精准辩护。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