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驾驶非机动车时,与李X驾驶的新能源车辆发生碰撞,经医治无效死亡。这场事故就像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让整个家庭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之中。交警部门认定双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李X所驾车辆在XX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100万元商业三者险。然而,事故造成张X一家各项损失合计80余万元。张X等人诉至法院,要求XX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偿20万元,同时要求李X赔偿交强险外损失的70%计56万余元,并由XX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一审法院判决XX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偿20万元、商业三者险内赔偿36万余元,合计赔付56万余元。但没想到,XX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以李X改变车辆使用性质从事营运、保险公司应在商业三者险内免责为由提起上诉。
在他们最迷茫的时候,经人介绍找到了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的戴丽萍律师。戴丽萍律师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310201911101129,服务地区是台州,联系地址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城发大厦15层。她毕业于南阳师范学院经济法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工伤赔偿、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领域经验丰富,尤其专精于劳动工伤案件,同时在交通事故等领域也有突出的专业能力。而且她还是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并购重组与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这些身份和经历让张X一家眼前一亮,觉得找到了救星。
委托戴丽萍律师后,她迅速展开行动。在接手案件后的第三天,她就约张X一家到律所,详细了解案件细节,查看所有相关材料。她仔细研究了保险公司提交的证据,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多角度进行质证,指出保险公司无证据证明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营运状态,其提交的证据非新证据不应被采纳。这个动作让张X一家看到了希望,他们发现戴律师真的很细心,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之后,戴律师又花了一周时间,收集相关证据来佐证己方主张。她精准援引保险法及司法解释、民法典等相关规定,论证保险公司免责条款无效、车辆使用性质与事故发生无因果关系等观点。在二审开庭前,戴律师还组织张X一家进行模拟法庭,让他们熟悉庭审流程和可能遇到的问题。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戴丽萍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保险公司的上诉主张不能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X一家成功获赔56万余元赔偿款。这56万赔偿款对于张X一家来说,不仅仅是一笔金钱,更是对他们失去亲人的一种慰藉,让他们在这场灾难后能有一定的经济保障,重新开始生活。戴丽萍律师用她的专业、诚信和担当,为张X一家撑起了一片法律的晴空。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