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市花都区,冯某是一名电商客服,入职后一直在几家关联公司工作。她的社保由多家被申请人交替缴纳,仲裁委认定她与第一被申请人A科技公司存在劳动关系。XXXX年XX月,冯某迎来了新生命,但产假却成了她的困扰。
按照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产假只有90天。冯某在休了90天后就返岗工作了,但她认为自己应享有80天的生育奖励假工资,并且生育津贴与原工资存在差额,公司应该补足。然而,公司却以《员工手册》为依据,拒绝了她的要求。
冯某陷入了困境,她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时,她找到了曾海彬律师。曾海彬律师在劳动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处理过众多类似案件。他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冯某的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
曾海彬律师查阅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条文,发现公司《员工手册》中约定的产假90天低于法定标准,是无效的。同时,他认为冯某返岗并不视为放弃奖励假,公司应支付80天生育奖励假工资,并且生育津贴低于产前平均工资的部分,公司也应补足。
在仲裁过程中,曾海彬律师据理力争,精准论证公司规章制度违法、奖励假权利不因返岗而丧失、生育津贴差额应予补足等观点。最终,仲裁委采纳了曾海彬律师的意见,裁决第一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冯某生育奖励假工资21186.37元,一次性支付产假工资差额8314.84元。
这场胜利让冯某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力量。事后,冯某对曾海彬律师的专业和负责印象深刻,也明白了曾海彬律师一直秉持的“做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好律师”的执业理念。在法律的保护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应有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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