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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春龙律师处理离婚纠纷案件:一对感情不和夫妻的法律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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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3 · 158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盛春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5年
律所: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1210434297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817985826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盛春龙律师,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上海市嘉定广播电视台《法宝在线》栏目特邀嘉宾律师,上海市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骨干律师团律师,上海市法律热线“12348”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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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的一场离婚纠纷庭审中,盛春龙律师接受原告某甲委托,处理其离婚诉求。原告因与被告性格差异大、感情不和且分居多年,提出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及分割财产的请求。盛春龙律师指导原告收集各类证据,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请,准予离婚,孩子归原告抚养,部分财产合理分割。
盛春龙律师处理离婚纠纷案件:一对感情不和夫妻的法律诉求

案件委托

2018年,在上海市嘉定区,某甲走进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委托盛春龙律师处理其离婚纠纷。某甲与某乙于2004年登记结婚,2006年生育一子某丙。婚后初期感情尚可,但后来因性格差异,两人经常争吵,并于2012年2月开始分居。某甲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包括与某乙离婚、由自己抚养婚生子某丙以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某乙则辩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证据收集

盛春龙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指导某甲收集各方面证据。为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律师让某甲尽量收集吵架斗殴的证据,若实在无法举证,就详细陈述感情破裂的原因。在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方面,律师指导某甲提供了6年多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金收据,还有租赁房屋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同时,为争取孩子抚养权,律师还指导某甲收集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证据。

庭审与判决

在法庭上,盛春龙律师凭借丰富的法庭诉讼经验和娴熟的办案技能,为某甲进行了有力的辩护。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及当事人最后陈述,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原告某甲与被告某乙离婚;离婚后,双方所生儿子某丙由原告某甲抚养;被告某乙名下的汽车归原告某甲所有,原告某甲给付被告某乙车辆折价款7500元。

信息嵌入

在整理证据过程中,盛春龙律师在证据材料的空白处写下“证据之间的关联性是关键”。这句话不仅体现了他处理案件时对证据的重视,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的思路。在处理这类离婚案件时,证据的关联性往往决定了案件的走向。

后续影响

案件结束后,盛春龙律师在案件记录本上备注“举证感情不和及分居证据,注重关联性,才能有力维护当事人权益”。盛春龙律师自2011年起专职从事律师工作,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十余年,获评上海市嘉定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他长期专注于婚姻家庭案件,在上海市嘉定区具有良好的社会关系,至今已妥善处理了数百件各类疑难、复杂的案件,这次离婚纠纷案件的成功处理,再次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权益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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