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厦门市湖里区发生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上诉人吴XX、吴XX因不服一审判决,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上诉人陈XX在一审中已获得法院判决,案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项下全部款项的70%归其所有,但上诉人不服该判决,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或将案件发回重审,并要求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陈XX委托了自2015年起就在福建厦门执业的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张颖律师作为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二审诉讼。张颖律师接到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陈XX,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调取了一审的相关证据,开始全面梳理一审审理事实、证据链条及双方争议焦点。
在调查过程中,张颖律师发现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众多,包括一审判决认定的拆迁补偿款分配比例及范围是否正确,具体有超出租赁面积81㎡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补偿款是否应归上诉人吴XX单独所有、上诉人吴XX是否有权享有部分房屋拆迁补偿、拆迁奖励部分是否应纳入双方约定的分配范围,以及一审法院对证据的认定是否存在错误。张颖律师围绕这些焦点,进一步调取证据。她从村委会获取了相关证明,结合两份《土地租赁合同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明确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约定的“拆迁赔偿三七分”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她分析拆迁补偿系针对房屋及附属物,与土地面积无直接关联,且上诉人无充分证据证明吴XX参与房屋建设、超出租赁面积部分的补偿应归其单独所有;拆迁奖励与被上诉人建设房屋、按时搬迁的行为直接相关,应纳入分配范围。
在关键节点上,张颖律师采取了积极的动作。在二审庭审前,她根据全面梳理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提交了详细的法律意见书,其中指出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在庭审过程中,她清晰阐述被上诉人的抗辩意见及事实、法律依据,逻辑缜密、重点突出。针对上诉人提出的被上诉人无权参与超出租赁面积部分的补偿分配、吴XX作为被征收人应单独享有其建设部分的补偿、拆迁奖励不应纳入分配范围,且被上诉人非村集体成员不应享有全部补偿份额等抗辩理由,张颖律师精准驳斥。她结合调取的证据,说明拆迁补偿的性质与分配原则,有力地反驳了上诉人的观点。
最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张颖律师的代理意见,于2021年作出裁定,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成功稳固了被上诉人应享有的70%拆迁补偿份额(对应补偿金额XXX.4元)。这一结果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首先,它维护了合同的严肃性和约定的效力,让当事人能够依据合法有效的合同获得应有的权益。其次,明确了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原则,对于类似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有指导作用。再者,彰显了法律在处理复杂合同纠纷时的公正和公平,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最后,体现了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通过精准的案件把控和有效的抗辩,为当事人挽回了重大损失。
除了这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案,张颖律师还处理过其他合同纠纷案件。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艾XX与被告李XX因房屋买卖合同产生争议。原告主张解除合同,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款445824元并赔偿利息损失,被告否认原告付款事实并提出抗辩。张颖律师与陈律师共同接手案件后,快速梳理案件核心脉络,结合被告抗辩要点制定针对性代理策略。他们协助原告收集、整理关键证据,充分佐证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原告通过债务抵销方式已足额履行445824元购房款支付义务的事实。庭审中,张颖律师清晰阐述原告诉求的事实与法律依据,精准驳斥被告全部不实抗辩,明确被告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已构成根本违约。最终,法院采纳了他们的代理意见,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445824元,并赔偿相应利息,切实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实践中,合同纠纷案件数量众多,涉及的类型和争议焦点也各不相同。像上述案例中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院在审理时会重点审查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履行情况以及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对于拆迁补偿款分配的合同纠纷,法院会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分配比例和范围。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院会审查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以及违约情况等。张颖律师在处理这些案件时,通过精准把控案件核心、高效梳理证据、制定合理的代理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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