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这起案件在厦门当地法院审理,被告卷入了一场工程介绍费纠纷。被告在和某公司负责人闲聊时,得知对方有意转包某项目工程。这时,原告跳出来,称自己和该负责人是朋友,能为被告介绍工程。之后,被告和负责人协商,先入场施工,再根据施工效果决定是否签合同。后来,被告确实承包了该项目工程,还以为是原告在中间促成,就按照原告要求签了工程介绍费协议,约定支付40万,先付20万,剩下20万等结算后再付。
可没想到,原告居然谎称一分钱介绍费都没收到,把被告告上法院,要求支付40万。被告本来还打算向公司预支工程款来付介绍费,结果公司负责人说,原告只是把被告介绍给自己认识,根本没提供居间服务,也没促成合同订立。被告一下子慌了神,面临着要支付40万的压力,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家属在被告收到传票后,立马找到了王伟栋律师。当时被告焦虑得不行,担心自己不仅要付40万,还可能面临其他法律风险。
王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查阅了相关卷宗材料,多次和被告沟通案件细节。他让公司出具了《说明函》,详细阐述了合同签订的整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王律师前后和被告会见了5次,查阅的卷宗材料有100多页。他还提交了多份法律文书,包括《代理意见》等。
突出关键策略点
王律师发现,根据法律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介绍工程收取工程介绍费。于是他抓住这一点,主张案涉协议无效,被告不用支付介绍费。而且,即使法院认为要支付介绍费,也应该扣除被告已经支付的20万,王律师还提供了相关录音作为证据。这个策略切中了案件的要害,因为协议的有效性和已支付金额是本案的关键问题。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王伟栋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其中不乏争议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在民商事案件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成功推动多起案件实现二审、再审改判。
写采纳情况
法院采纳了王律师关于案涉协议无效,不允许私自收取工程介绍费的观点。认为原告无权根据协议主张居间服务费,但考虑到被告有提供居间介绍服务,不过原告未举证,所以不予支付。
案件裁判结果
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不用支付居间介绍费。被告原本担心要支付40万,现在一分钱都不用付了,压力瞬间减轻。这个案子能胜诉,关键在于王律师抓住了协议无效和已支付金额这两个关键要点,从法律规定和证据方面进行了有力的辩护。目前原告提起了上诉,尚未开庭,但一审的结果已经让被告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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