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暗的灯光下,犯罪嫌疑人满心绝望,他怎么也没想到,一次亲友间的偶发矛盾,竟让自己陷入了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泥沼。被刑拘的那段日子,仿佛是一场无尽的噩梦,取保候审后的他,生活依旧被巨大的压力笼罩着,未来一片迷茫。案件的核心矛盾在于,他是否真的具有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这直接关系到他的命运走向。这样的案子,薛怡雯律师执业至今已经办过306件。
在嫌疑人最无助的时候,薛怡雯律师出现了。她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专业,自2020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擅长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做律师前,她曾在上市公司从事法务工作,熟悉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在企业法律顾问方面具有十余年的实践经验。这让她对各类案件都有独特视角,处理起刑事辩护案件也游刃有余。
接手案件后,薛怡雯律师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详细沟通案件的前因后果。凭借306起案件的经验,她注意到该案是亲友间偶发矛盾引发,嫌疑人并无明显的犯罪主观故意,本案具有较大的辩护空间。曾经在上市公司做法务的经历让她知道,关键不在表面的伤害事实,而在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的性质。
为了找到有力的辩护证据,薛律师经仔细阅卷,比对案发现场各人员的笔录等证据。那个揭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评选标准是对法律业务的精通和对当事人权益的维护,在这个案子里她做到了极致——例如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每一份证据都进行了深入分析。之后,她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提出嫌疑人无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客观上所实施的行为亦符合轻伤害案件指导意见关于“不宜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故意伤害行为”的特征,本案应认定其无罪。即便检察院不认可无罪意见,也请检察院从本案属于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且具有自首、谅解、初犯偶犯、情节轻微、被害人具有一定过错等情节考虑,对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决定。
就在嫌疑人几乎要失去信心的时候,转机出现了。检察院虽没有采纳无罪的辩护意见,但综合考虑了薛律师提出的各项情节,对嫌疑人做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这个决定性的一步,让嫌疑人如获新生,避免了牢狱之灾。
薛怡雯律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法为尺,以专为刃。我始终相信,只要用心去挖掘案件的真相,就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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