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四川德阳的李坤律师总能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的案件结果?这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成功秘诀?
李坤律师毕业于四川农业大学,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六年时间。他不仅是四川发现(德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还是德阳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在这六年里,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建工纠纷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中,刑事辩护方向涵盖网络黑灰产类犯罪、毒品类犯罪、涉黑类犯罪等。
在他承办的众多案件中,有一起诈骗罪案件令人印象深刻。被不起诉人唐XX因涉嫌诈骗罪,于2023年11月2日被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指定监视居住,后经历了取保候审等程序。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移送起诉认定,2020年3月30日,唐XX以其朋友朱X的名义注册成立中江县xx家庭农场,采用无中生有上报虚假资料的方式骗取了中江县农业农村局对xx家庭农场培育项目补助金10万元人民币。李坤律师接手此案后,仔细审查案件证据,多次与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沟通。在审查过程中,案件经过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最终,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唐XX不起诉。
另一起污染环境罪案件中,被不起诉人娄X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取保候审。2025年3月,四川xx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天全XX公司签订在线自动检测系统的运行维护合同,娄X作为维护人员,应天全xx公司要求排查二氧化硫排放数据异常问题时,干扰自动检测设施,导致监测到的氮氧化物含量严重失真,致使天全xx公司违法排放氮氧化物,严重污染环境。直到2025年7月16日,被雅安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发现。2025年7月28日,娄X经环保部门同意更换低温氮氧化物转化器完成整改。李坤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强调娄X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有效整改等情节。最终,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娄X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娄X不起诉。
李坤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终人之事,用心对待每一个案件”的执业理念。他从不轻易承诺胜诉,而是如实告知当事人案件情况,并及时反馈案件进展。在未来,他将继续深耕专业领域,以务实的态度办理每一个案件,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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