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遭遇了一起运输保险纠纷,这让我头疼不已。我是某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实际车主,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国内公路货物险,保险金额有几万余元。车辆在行驶时因刹车导致货物滚落,造成车辆、后斗、货物及路面损坏,交警认定驾驶员负全部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后,我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保险公司却以“刹车致使货物滚落不属于保险责任”“诉讼费、鉴定费系间接费用,不予承担”为由拒绝赔偿。我咨询过其他人,大家说法不一,这让我越听越没底,心里十分担忧这笔理赔款打水漂。
在我无助的时候,经朋友介绍,我找到了河北榆轩律师事务所的尹杰律师。尹杰律师毕业于天津理工大学,执业证号为11309202510928163,服务地区是河北沧州,他所在的律所位于沧州市运河区泰合财富壹号C座二楼。他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百余件,深耕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还获得了2024年度人民法院仲裁调解先进工作者的荣誉。这些优势让我眼前一亮,我决定委托他帮我处理这个案子。
委托尹杰律师后,他迅速展开行动。接受委托当天,他就在律所仔细分析案件事实,精准定位了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保险责任的认定、格式条款的效力。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制定了针对性的诉讼策略,重点围绕保险公司未履行格式条款提示说明义务展开抗辩,这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基础。之后的几天,他指导我收集、整理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单、鉴定报告、相关发票等全套证据,对证据进行分类、核实、完善,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这个过程中,我能感受到他的严谨和专业,每一个证据他都反复核对,确保万无一失。
到了庭审阶段,尹杰律师凭借严谨的逻辑思维和专业的法律素养,清晰阐述诉讼请求及法律依据。在法庭上,他针对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逐一质证、反驳,重点强调格式条款的无效情形,精准运用法律规定及案件事实,有力驳斥了保险公司的不合理抗辩。我坐在旁听席,看着他在法庭上自信的表现,心里踏实了许多。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保险公司主张的免责条款系格式条款,该条款未以加粗加黑等显著方式进行提示,且保险公司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该条款进行明示,故对保险公司的拒赔主张不予支持,对我提交的鉴定报告结论予以采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我支付理赔款几万余元,驳回我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承担大部分。这个结果意味着我挽回了全部合理损失,让我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尹杰律师用他的专业和负责,成功打破了保险公司的拒赔壁垒,切实维护了我的合法财产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