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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需要到民政局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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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3 · 1111人看过
导读:协议离婚通常需要到民政局两次。第一次是夫妻双方共同前往申请离婚登记,之后进入30天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需第二次共同到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予以登记并发证。
协议离婚需要到民政局几次

两个人感情走到尽头,打算好聚好散,选择协议离婚。可很多人不清楚这协议离婚得往民政局跑几趟,心里犯嘀咕。这事儿看似简单,要是没搞明白流程,可能就会耽误时间,甚至影响离婚进程。下面就来详细说说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的次数以及具体流程。

一、申请离婚需去一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一起到有管辖权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这里需要的材料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符合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比如小张和小李决定协议离婚,他们准备好这些材料后,一同前往当地民政局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他们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冷静期结束再去一次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计算30天冷静期。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过了30天冷静期,如果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那就进入下一阶段。

三、申请发给离婚证还需去一次

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要带着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需要的材料有双方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通过后,婚姻登记员会按照相关规定为当事人颁发离婚证。比如前面提到的小张和小李,在冷静期结束后,再次来到民政局,提交所需材料,经过审查,顺利拿到了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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