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颖律师事实分层第一层事实是:深入分析案件真实情况这一关键细节,在陈颖律师办理的多起案件中反复出现。无论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还是刑事辩护案件,这一细节都成为解决问题的重要突破口。
在某大型央企主张返还“超付工程款”案件中,该企业承接工程后,将工程通过分别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的方式,交由实际施工人吴XX实施,并要求吴XX借用其合作名单内某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之后,该企业以付款金额超过劳务合同约定价款为由,起诉劳务公司及吴XX,要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陈颖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会见了吴XX,详细了解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接着,查阅了大量的合同、资金往来记录等资料。围绕案件真实施工关系展开举证和论证,指出吴XX虽然形式上借用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但其实际负责材料采购、资金垫付、人员组织及现场施工,实质上系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接涉案工程,并非单纯提供劳务。该企业通过拆分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的方式处理涉案工程,本质上并不能改变吴XX作为实际施工人的事实。最终,法院完全采纳陈颖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该企业要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的全部诉讼请求。
几乎同样的细节出现在张XX涉嫌诈骗类犯罪一案中。张XX被江苏省南通市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陈颖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陈颖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张XX,了解其在犯罪活动中的具体行为和地位。然后仔细查阅卷宗,梳理案件证据。围绕张XX在共同犯罪中的从属地位、退赃退赔、坦白、认罪悔罪、初犯偶犯等情节展开充分辩护。指出张XX并非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或主要获利者,其行为主要受公司管理人员安排,在共同犯罪中发挥次要、辅助作用,应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同时,张XX积极退赔、认罪悔罪,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最终,法院采纳相关辩护意见,判处张XX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经陈颖律师进一步争取,法院将原拟判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降低至人民币6000元。
类似的场景还出现在习甲X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中。陈颖律师接受其家属委托担任辩护人后,第一时间依法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其接触相关组织的时间、经过、参与程度、主观认知及具体行为情况。并据此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发表辩护意见,提出本案应严格区分一般接触、被动参与与刑法意义上的犯罪行为,不能仅因当事人曾接触相关人员或信息,即当然认定其具有犯罪故意及相应社会危害性。同时,从现有证据及案件情节来看,当事人不符合批准逮捕的条件和必要性。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对习甲X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取保候审一年后,公安机关依法终结侦查程序。
在司X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中,陈颖律师介入后,围绕追诉时效、行为性质、获利情况及当事人在相关事件中的地位作用进行系统分析。通过会见司X某和查阅卷宗,向公诉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指出部分指控事实即便成立也已超过追诉时效;对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指控,当事人仅系从村民角度协助村委会处理事务,并未获取个人利益,也非组织者、主导者或决策者,不符合犯罪构成。同时提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不能成立,则相关指控难以作为认定其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基础。最终,公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依法对司X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陈颖律师针对此类需要深入分析案件真实情况的案件,形成了固定的处理步骤。首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和当事人的行为、认知等。其次,仔细查阅卷宗,梳理证据,找出案件的关键事实和问题。最后,围绕真实情况展开举证和论证,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的结果。在众多案件中,深入分析案件真实情况这一细节至关重要,它能帮助律师准确把握案件本质,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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