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虽涉嫌盗窃罪且数额较大,还有多次盗窃前科,但鉴于其构成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这份判决书背后,是孙乐乐律师的不懈努力与专业付出。
孙乐乐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法律实务经验。他毕业于安徽医科大学法学本科,现为安徽友讼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法学会会员。此次盗窃案中,当事人面临重判风险,家属紧急委托孙乐乐律师开展刑事辩护。
接受委托后,孙乐乐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查阅卷宗、讯问笔录、到案经过、出警记录等全部证据。他精准梳理当事人到案细节,发现并固定自动到案、如实供述的核心事实,坚定提出构成自首的关键辩护意见。这一过程中,证据收集存在难点,案件材料繁多,需要在大量信息中找到关键线索,但孙乐乐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成功锁定了自首这一关键辩点。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当事人是否构成自首。公诉人坚持否认自首成立,主张应从重处罚、量刑一年以上。孙乐乐律师围绕到案主动性、供述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展开激烈辩论,结合司法解释与判例,逐条论证当事人行为完全符合自首法定条件。除自首外,他还同时归纳提炼自愿认罪、悔罪态度好、愿意退赃退赔、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相对较低等多项罪轻情节,构建完整从宽辩护体系。
在庭审中,孙乐乐律师发表完整、逻辑严密的辩护意见,清晰阐述:前科不等于必须重判、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恳请法院客观量刑、宽严相济。庭后,他持续与承办法官沟通事实与法律适用,强化自首认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孙乐乐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构成自首,采纳全部罪轻辩护观点,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相较于公诉人一年以上的量刑建议,显著降低了刑期。孙乐乐律师凭借极强的证据研判能力、精准的自首认定能力、强势庭审辩论能力,实现了此次案件的重大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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