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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隐忍婚姻,律师助力女方重夺居住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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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3 · 143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侯浩亮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2310723330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686038956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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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世纪90年代结婚的李女士,为了孩子在名存实亡的婚姻里隐忍了18年。丈夫王先生不仅与她长期分居,还出轨并与他人生子。孩子成年后,李女士决定起诉离婚。但难题出现了,婚内购买的房子没办产权证,按司法实践,法院无法判决分割所有权,这可能让李女士离婚后无家可归。李女士找到西安的侯浩亮律师,侯律师初步判断,要想为李女士争取权益,难度不小。
18年隐忍婚姻,律师助力女方重夺居住权益

这起婚姻纠纷案件,核心争议在于无证房产的处理和男方过错赔偿问题。侯浩亮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情况棘手。一方面,没有房产证房产分割缺乏明确依据;另一方面,要证明男方过错并争取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扎实的证据。而且,以往类似案件中,无证房产的处理都很复杂,这让案件充满不确定性。

突破口在哪里呢?侯浩亮律师决定从证据入手。他先是收集夫妻长期分居的证据,走访他们曾经居住的地方,与邻居交流,获取了有力的证人证言。接着,他通过调查,找到了王先生与他人同居的证据信息,锁定了男方在婚姻关系中的重大过错。同时,侯律师还收集了房屋为婚内购买的证据以及李女士无其他住所的情况说明,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他依据《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规定,调整策略,主张为李女士在无证房屋上设立居住权。经过一系列努力,案子有了实质进展,法院开始重视李女士的诉求。

策略实施后,局面开始变化。侯浩亮律师在庭审中,运用证据比对的手段,向法官清晰展示了男方的过错和李女士的困境。他强调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是离婚财产处理的基本原则,虽然房屋所有权暂时无法分割,但居住权这一用益物权可以在现有条件下设立,以保障李女士的基本生存权益。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侯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房屋由李女士居住,并为其设立居住权,王先生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准予双方离婚。侯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核心价值在于,通过精准运用法律条文和扎实的证据收集,为李女士争取到了居住权益和精神赔偿,避免了她因无证房产问题陷入困境。

侯浩亮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他深知,对于陷入婚姻纠纷的当事人来说,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的走向。他相信,再复杂的婚姻纠纷,只要“较真”每一个证据、每一条法律条文,就能为当事人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于像李女士这样在婚姻中隐忍多年的人来说,遇到一个愿意深入调查、认真分析的律师,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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