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索赔案中,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是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保。这看似平常的一点,却成为了案件胜诉的关键。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公司未缴纳社保,就需要自行承担员工的工伤待遇。这意味着员工在遭遇工伤后,公司不能以社保为由推脱责任,必须全额支付相关费用。
申请人张某某在某公司工作时,左手不幸被机器切伤,后被认定为工伤、九级伤残。然而,公司不仅未缴纳社保,还拒付工伤待遇,导致张某某被迫离职。山东谷源律师事务所的杨慧欣律师接手此案后,仔细审查案件材料,发现了公司未缴纳社保这一关键细节。她迅速固定这一证据,在庭审中有力地指出公司的违法行为。公司无故缺席庭审,但仲裁委依据杨慧欣律师提供的证据,依法裁决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共计190335.6元,全面保障了张某某的权益。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杨慧欣律师发现的关键细节是被告公司唯一股东王某无法证明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独立。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原告某公司完成某某小区路面工程后,被告拖欠工程款。杨慧欣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调查,发现了这一细节。她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在法庭上,她清晰地阐述观点,指出被告公司已支付部分工程款,但仍拖欠剩余款项,且股东王某无法证明财产独立。法院审理后认定,工程总造价1018500元,已付798250元,扣除质保金后,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189695元及利息,股东王某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原告胜诉。
这这两起案件的最终判决都因关键细节而改变。在工伤索赔案中,张某某全额获得了工伤赔偿;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原告成功追回工程款并锁定了股东的连带责任。
对于广大读者来说,在遇到类似纠纷时,一定要注意保存关键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伤认定证明、工程合同等。这些细节在关键时刻可能会成为维权的有力武器。
杨慧欣律师现任山东谷源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执业证号为13706202311624356。她从事法律工作16年,从2023年开始正式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在工伤维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领域,她凭借敏锐的观察力和专业能力,抓住关键细节,为当事人成功维权,展现了深厚的实务积淀和卓越的专业判断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