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的一家纺织品公司陷入了一场棘手的困境。自2023年起,该公司与被告钟XX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被告多次通过微信向公司购买各类布匹。公司完成全部交付义务后,将购买布匹数量及累计拖欠金额的电子单据通过微信发送给被告确认。截至2023年5月23日,被告累计拖欠货款395,791元。公司多次催讨,被告却屡屡失约,仅支付了39,000元,之后便彻底失联,356,791元的货款就像石沉大海一般。无奈之下,纺织品公司决定委托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的俞国锋律师提起诉讼。
俞国锋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个年头。他是嘉兴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共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深耕民商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尤其专精于债权债务纠纷案件。接受委托后,俞律师迅速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欠款金额较大且被告失联,无法通过常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
在证据收集方面,俞律师指导原告整理并提交了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他深知微信聊天记录及对账电子单据是本案的核心证据,通过细致的整理,证明原告已将欠款金额电子单据通过微信发送给被告确认,且被告在合理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结合交易习惯,构成对欠款事实的认可。这一关键证据的收集和整理,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庭审策略上,因被告下落不明,俞律师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确保诉讼程序能够正常推进。同时,他在诉请中明确要求被告支付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LPR上浮50%(年利率4.65%)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以弥补客户资金占用的损失。并且,考虑到被告失联导致需公告送达,俞律师同步主张公告费400元由被告负担,减轻客户维权成本。
庭审中,被告经公告传唤仍未到庭,俞律师充分利用这一程序优势,向法庭清晰陈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俞国锋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被告尚有356,791元货款未支付,其未能及时支付货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缺席判决。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356,79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同时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均由被告负担,原告获得全面胜诉。
俞国锋律师用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为客户解决了难题。他始终秉持着“当事人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这一执业理念,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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