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司法领域,许多人认为只要被指控犯罪,定罪似乎就成了定局。这种看法,在李学清看来,需要被重新审视。他深知,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有复杂的证据链条和法律逻辑,不能仅凭表面指控就判定结果。
李学清接触法律工作是从三十余年前开始的,那时他踏入刑事实务领域,从此与刑事辩护结下不解之缘。多年的积累让他对刑事程序的各个环节都了如指掌。他认为,刑事辩护中,证据是核心。有一次,一起盗窃案中,他注意到现场提取的指纹与嫌疑人指纹比对存在差异,通过进一步调查,最终证明嫌疑人是被冤枉的。
李学清还认为,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边界很重要。在他经手的一起案件中,当事人涉及毒品相关资金往来,但他通过深入分析,发现无法证明当事人具有杀人或贩毒的共同故意,不能仅凭资金流向推定刑事犯罪。
在工作方法上,李学清注重第一时间介入案件。他会在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迅速开展刑事会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2019年他取得执业律师证后,在办理一起案件时,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细节,为后续辩护打下基础。
他还擅长精准把握“黄金37天”,全力争取取保候审。在某起案件中,他通过分析案件情况,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便及时提交申请,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非羁押措施。
庭审效果的“模拟法庭”预演也是他的重要工作方法。针对重大庭审,他会组织团队进行内部模拟对抗,预判控方策略,锤炼辩护观点。
李学清执业生涯中也遇到过挑战。曾经有一起复杂的诈骗案件,证据繁多且混乱。但他凭借多年的经验和对证据的敏锐洞察力,在“证据迷局”中快速定位核心矛盾点,制定了有效的辩护策略。
以他办理的妥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为例。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移送审查起诉,他作为辩护人,依法会见当事人、查阅案卷、提交法律意见,围绕主观故意缺失、资金用途不明、证据链条断裂等关键问题展开辩护。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最终对妥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李学清认为,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工具,他作为一名律师,是这一工具的使用者。他以证据为基石,以法律为圭臬,穷尽一切合法途径,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如今,他不仅是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还担任着多个社会职务,他将继续在刑事辩护领域发光发热,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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