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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破恶意逃债,为债权人追回可执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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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2 · 112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双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16人 执业9年
律所: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302201711149622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073325129
代表案例:51个
律师优势: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保险纠纷,征地拆迁,建筑工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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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是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原告TX债权因A公司转让债权无法实现。湖南株洲地区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张双意律师受委托提起诉讼,精准锁定要件、梳理证据、适用法律,二审纠正程序瑕疵,最终法院采纳意见,撤销转让协议部分内容,为债权人追回可执行财产。
击破恶意逃债,为债权人追回可执行财产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原告TX对A公司享有的货款及利息债权经生效判决确认,执行时因A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20XX年X月,A公司在明知负债情况下,将对湖南B公司的工程款债权转让给ZX,导致TX债权无法实现。于是,TX委托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张双意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张双意律师已承办大量案件,在刑事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固定债权基础,确立原告主体资格。凭借曾处理众多债权债务案件的经验,她提交生效判决、执行裁定等文书,证实TX债权合法有效、A公司系债务人且长期未履行。这一行为为后续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接着,张双意律师深挖恶意事实,戳穿虚假债权抗辩。她利用自身在民商事诉讼中对证据的敏锐洞察力,查明ZX某系A公司原代理律师,明知A公司情况仍与配偶虚构借款、配合转移债权,主观恶意明显。

之后,张双意律师精准适用法律,紧扣撤销权核心要件。依据《民法典》相关条款,论证A公司转让财产符合撤销情形,且撤销范围以TX债权为限合法有据。她对法律条文的熟悉和运用能力,使得诉讼方案更具说服力。

二审阶段,面对ZX、ZX某上诉主张,张双意律师凭借丰富的庭审经验,坚持法律适用正确、撤销权成立,同时认可律师费承担主体的程序瑕疵,协助法院精准改判

最终,一审、二审法院全面采纳张双意律师核心代理意见,撤销《债权转让协议》部分内容,恢复债权可执行状态,改判律师费承担主体,案件受理费由A公司、ZX负担。张双意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与负责态度,成为株洲本地刑事辩护及民商事争议解决的实力派律师,多次实现取保候审、不起诉、二审改判等成效,获得当事人广泛信赖与业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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