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怎么也没想到,一场持续数年的钢管租赁纠葛,竟让自己陷入刑事追诉的风波。2020年,张X因钢管租赁业务与李X相识,之后将租赁的钢管转借王五,王五未支付租金失联,张X只得承担债务。2023年,李X将工程外墙部分分包给张X,因钢管不足,张X向赵X租赁。后因李X资金链断裂,工程未动工,李X还扣留了张X租来的钢管,导致张X无法归还。赵X将张X诉至法院,法院却认为涉嫌刑事犯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5年2月20日,张X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这正是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忠宝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
李忠宝曾在公安边防部队服役13年,这段经历培养了他“临危不乱、快速响应、精准突破”的应急处置能力。张X被刑事拘留后,距离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期限仅剩短短数日。李忠宝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赶往看守所会见张X,耐心倾听其辩解,全面梳理案件来龙去脉。他深知时间紧迫,连夜撰写法律意见书并提交至检察机关。他凭借在边防侦查工作中养成的对证据的高度敏感度,精准捕捉案件关键疑点,厘清民事租赁纠纷与刑事犯罪的核心边界。
作为律所主任和楚雄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忠宝对合同诈骗罪有着深入研究。他结合全案事实和法律规定,确立了清晰的辩护思路。在法律意见书中明确指出,客观上张X未实施诈骗行为,工程项目真实存在,他的行为基于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主观上张X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积极想办法补救;且张X一贯守法,人身危险性极低,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
在与检察机关沟通时,李忠宝以党员律师和律所党支部书记的身份坚守辩护立场。他多次与检察机关交流,详细阐述案件的民事纠纷根源,强调不能将民事违约等同于刑事犯罪。他始终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既维护司法权威,又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李忠宝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检察机关全面审查后,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于2025年2月28日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从张X被刑事拘留到获得不批准逮捕,仅用8天时间。
李忠宝在处理案件时,还有个习惯,每次会见当事人前,都会花很长时间观察当事人的微表情。这一习惯源于他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他发现很多时候当事人的微表情能反映出案件的关键信息。他在公安边防部队服役的13年,让他养成了严谨细致的处事作风,在面对每一个案件时,都能从细微处发现问题。
案件结束后,张X摆脱了羁押困境,生活逐渐回归正轨。而李忠宝又投入到下一个案件中,他接下来要处理一起性侵类案件,凭借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丰富经验,相信又能为当事人带来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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