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调解结案
于彩霞律师是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1500件,在刑事辩护、家事与房产纠纷等多个领域颇有建树。曾处理过一起劳动纠纷案件,A与某传媒广告公司、某文化传媒公司因追索劳动报酬发生争议。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A及两公司均不服,分别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两案合并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确认A与其中一文化传媒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26年4月30日协商一致解除,两公司共同于2026年4月30日向A支付各项费用调解款共计31万元,A自愿放弃其他诉请,双方就工作期间全部争议一次性解决,今后无涉,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各承担5元。
复盘发现问题
结案后,于彩霞律师重新整理材料,发现此次调解虽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31万元赔偿款,避免了漫长诉讼,但在庭前对于调解的准备不够充分。在调解过程中,有时会因为临时应对对方提出的条件,而无法迅速给出最优的回应,导致调解过程不够高效。而且在调解方案的制定上,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没有充分考虑到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使得调解的主动权没有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
调整工作步骤
基于此次复盘,于彩霞律师决定在后续代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增加庭前调解方案制定步骤。具体做法是,在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和期望赔偿金额,同时对对方可能提出的条件和诉求进行预测。根据这些信息,制定出至少三种不同的调解方案,包括理想方案、可接受方案和底线方案。在方案中明确各个阶段的调解目标和策略,以及针对不同情况的应对措施。例如,如果对方提出的赔偿金额过低,应该如何回应;如果对方提出额外的条件,应该如何协商等。并且在庭前组织模拟调解,让团队成员分别扮演不同角色,对调解方案进行演练和优化,确保在实际调解过程中能够迅速、准确地应对各种情况。
后续案例印证
在之后代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某员工与某科技公司因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金问题产生纠纷。于彩霞律师在庭前按照新的工作步骤,详细了解了员工的诉求,预测了公司可能提出的条件,制定了三种调解方案,并进行了模拟调解。在法院主持的调解过程中,公司提出的赔偿金额远低于员工的期望。于彩霞律师根据事先制定的方案,迅速提出了反驳理由,并给出了合理的赔偿范围。经过几轮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向员工支付了合理的赔偿款,整个调解过程高效且顺利,避免了进入漫长的诉讼程序,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成本,也再次证明了调整后的工作步骤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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