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这是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由法院在20XX年X月立案受理。原告和被告是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个儿子。后来夫妻感情破裂,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同时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被告这边可犯了难,面临着可能失去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不利等糟糕处境,整个人焦虑得不行。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被告委托了浙江某律师事务所的王莉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王律师接受委托后,马上开始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她仔细核查了子女抚养的现实条件,搞清楚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前财产的权属,分析财产分割的合理性。还充分听取被告的核心诉求,结合离婚纠纷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保障被告及婚生子合法权益的诉讼策略。
在案件审理进入调解程序后,王律师代表被告和原告进行了多次协商。她围绕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标准、大额医疗费用承担、探视权行使方式、财产补偿款金额及支付方式、房屋赠与子女的具体约定、婚前财产归属及房屋搬离、债务处理等关键问题,和原告反复沟通磋商。
突出关键策略点
王律师的核心策略就是以保障被告及婚生子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比如在抚养权问题上,她根据孩子的生活环境、双方的经济条件等因素,据理力争,强调被告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在财产分割方面,明确区分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为被告争取合理的补偿款。对于房屋赠与子女的约定,也制定了详细的条款,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王莉萍律师从2016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其中在婚姻继承领域承办案件达60件,主要集中在离婚纠纷,占比约80%,有着丰富的处理离婚纠纷案件的经验。
写采纳情况
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王律师代表被告与原告于20XX年X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确认协议有效。这说明王律师在调解过程中提出的各项意见和主张得到了法院和对方的认可。
案件裁判结果
经调解,原、被告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支付3500元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大额医疗费自费部分原告承担70%。原告享有每两周探视一次、每次一天的探视权。原告要向被告支付200000元补偿款,按约定分期支付。原告名下一套房屋赠与婚生子,18岁后办理产权变更。被告婚前的两台电视机归被告,被告在规定时间内搬离指定房屋。双方财产、债务各自处理。案件受理费减半后由原告全额承担。
对比被告最初可能失去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不利的糟糕处境,现在被告不仅获得了孩子抚养权,还拿到了补偿款,保障了孩子的财产权益,可谓是有了很大的转变。这个案子能圆满解决,关键在于王律师全面细致地梳理案件事实,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在调解过程中据理力争,保障了被告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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