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江湖里,每一个刑事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今天要讲的三个案子,当事人原本都面临着严峻的刑罚,却因为一位律师的出现,命运发生了改变。
先说章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章某家属心急如焚,委托了云南铠达律师事务所的胡廷玺律师担任辩护人。公诉机关指控章某犯罪的唯一核心证据是一份鉴定意见,且没有其他直接证据形成完整链条。很多人觉得这案子没啥希望了,但胡廷玺律师没这么想。他秉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态度,对卷宗进行了地毯式研读。经过深入分析,他敏锐地发现该鉴定意见存在真伪不明、程序存疑的重大缺陷。在庭审准备阶段,胡律师与检察官就证据资格和法律适用进行了深入沟通,最终成功说服检察机关,因关键定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依法撤回了对章某的公诉,章某重获自由。
再看李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案。李某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被刑事拘留,这是多人共同犯罪,还涉及境外因素,有受害人从国外寻求救助被遣返,社会影响大,侦查机关打击力度强,李某面临较重刑罚。胡廷玺律师接手案件后,在半年内高频会见当事人达20余次,摸清了案件全貌。他在坚持精准辩护的同时,积极引导李某认清形势,鼓励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争取立功表现,并坚持罪责刑相适应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及立功情节,最终对李某的量刑建议大幅下调,其实体刑期较原判减少了二分之一。
最后是罗某诈骗罪案。本案源于2022年疫情期间的行为,但在2024年初才案发。罗某经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虽家属代为退赔数万元,但仍被批准逮捕。这时胡廷玺律师介入,他三赴北京海淀,制定了分阶段递进的辩护方案。首先在审查批捕阶段提交羁押必要性申请;随后在审查起诉阶段,坚持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提交相对不起诉申请。胡律师紧扣“自首”与“情节轻微”两个关键点,据理力争。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对罗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胡律师还亲自将罗某从北京护送回云南家中,彻底解决了这场跨越两年的刑事风险。
胡廷玺律师执业5年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余件。在这三起案件中,他面对不同的情况,都能精准找到案件的关键突破口。无论是对鉴定意见的细致分析,还是对当事人的积极引导,又或是分阶段的辩护策略,都展现了他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他用实际行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让正义得以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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