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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转让股权遇阻,于彩霞律师助力显名化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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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2 · 195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于彩霞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9年
律所: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0811240323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
咨询电话:13381851383
代表案例:1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于彩霞律师,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全国各地刑事案件,同时办理房产等家事纠纷,婚姻家庭,继承析产,公司股权变更等业务,带领本所优质团队为各成功企业或个人提供全程各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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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股权转让纠纷中,标的额仅1元,处理却困难重重。实际出资人拒不配合办理工商变更,还提出诸多抗辩。于彩霞律师接手此案,通过强调签名真实性、运用优先购买权规则等,成功让隐名股东显名化,法院支持股权变更登记。
1元转让股权遇阻,于彩霞律师助力显名化成功

签名真实性引争议

2025年1月7日,原告A与被告B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约定B委托A代持某无人机运营公司30%的股权出资额3万元。5月27日,双方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A将代持的30%股权作价1元转让给B,B应在7日内支付转让款并配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然而,B未配合办理变更手续,A遂诉至法院。被告B辩称股权实际系为其父C代持,股权代持协议系伪造,是倒签日期。

律师多招应对抗辩

于彩霞律师接受A的委托后,迅速展开应对。针对被告主张股权代持协议系倒签伪造,律师强调被告已确认签名真实性,且双方后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等实际履行行为形成印证,让法院认定协议有效,不受签署时间争议影响。对于被告提出的股权转让附有条件,即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现其他股东已行使优先购买权,协议条件未成就这一抗辩理由,律师有效运用优先购买权程序规则。公司其他股东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律师据此主张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法院予以采纳,排除了被告的关键抗辩理由。同时,律师清晰界定诉讼请求范围,合理主张股权变更登记,同时未盲目坚持要求法院介入公司内部自治事项,如修改章程,避免了不必要的诉请被驳回,提高了诉讼效率。

法院判决支持诉求

法院经审理认定,B虽主张股权代持协议系倒签,但确认签名真实性,协议本身有效;股权转让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规定。公司其他股东经合法传唤未到庭,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B未按约办理变更登记,构成违约。最终判决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将A持有的30%股权变更登记至B名下,驳回A要求变更公司章程等诉讼请求。

成功解除代持风险

通过胜诉判决,原告成功将代持股权转回实际出资人名下,免除了作为名义股东可能承担的出资补足、公司债务等潜在法律风险,实现了委托目的。于彩霞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从事实与法律双重角度切入,精准把控案件风险点,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她擅长案件整体研判、证据梳理、诉讼策略制定,熟悉法院办案流程及裁判思路,在处理此类股权纠纷时,能够抓住关键要点,通过合理的诉讼策略和清晰的诉求表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于彩霞律师坚持案件一对一精细化跟进,全程与当事人透明沟通,及时同步案件进度与风险分析,让当事人能够清楚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她还擅长法律科普和法律实务宣讲,专业输出能力强,不仅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还能为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于彩霞律师作为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在刑事辩护、家事与房产纠纷、公司商事及社区治理等多个专业领域都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秉持“专业成就价值,责任守护信任”的执业理念,为各类客户提供值得信赖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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