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姚X与被告陈XX、刘X以及扬州XX公司。原告姚X委托了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的李XX和黄蓉律师代理此案。
事情是这样的,20XX年X月XX日,被告陈XX向原告姚X借款10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约定于20XX年XX月XX日前归还,被告刘X、扬州XX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XX年X月XX日,原告姚X通过银行转账向被告陈XX支付了该笔借款。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陈XX未清偿债务,被告刘X、扬州XX公司也未履行保证义务。
当原告姚X他不知道该如何才能拿回自己的100万,整夜都睡不好觉,担心这笔钱就这么打水漂了。
在这种情况下,姚X找到了黄蓉律师和李XX律师。黄蓉律师在接到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她多次会见原告姚X,详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她仔细查阅了案件的相关材料,包括借条、银行转账记录等。通过认真阅卷,黄蓉律师发现借条和银行交易明细清单是证明借款事实的关键证据。
在庭审过程中,黄蓉律师提出,被告陈XX欠原告姚X借款100万元,有借条及银行交易明细清单佐证,原告要求被告陈XX偿还借款100万元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同时,被告刘X、扬州XX公司为被告陈XX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原告可以要求他们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黄蓉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她曾荣获2017-2018年度“全市12348话务平台值班工作优秀律师”称号,还获得过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新盛街道工作委员会、扬州市邗江区人民XX新盛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优秀志愿者”称号。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债务应当清偿。支持了原告姚X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陈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XX姚X借款100万元;被告刘X、扬州XX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刘X、扬州XX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陈XX追偿。案件受理费1380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4400元,由被告陈XX负担,被告刘X、扬州XX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原告姚X原本担心这100万要不回来,最坏的结果就是打水漂。但在黄蓉律师的努力下,最终成功拿到了胜诉判决。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个案子能胜诉,靠的是黄蓉律师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的熟练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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