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货款拖欠问题常常让供货方陷入困境。XX公司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其与被告B公司签订多份钢材买卖合同,为被告承建的工程项目供应钢材。供货完成后,被告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近一百五十万元货款长期拖欠。XX公司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委托王宏亮律师提起诉讼。
王宏亮律师执业11年,是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还是长治市律师协会诉讼仲裁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等。他深耕刑事及民商事领域,承办案件已逾一千余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接受委托后,王宏亮律师团队开始了第一步行动——全面梳理证据。他们仔细审查合同、送货单、对账单、授权委托书、欠款说明等材料。在这个过程中,王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清晰构建了买卖合同关系、供货事实、欠款金额、违约事实的完整证据链。这一步至关重要,就像为案件搭建了坚实的地基,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基础。
庭审中,王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庭审策略能力。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他重点论述。对于货款结算时间及本金数额,他指出被告B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项目部负责人负责结算,欠款说明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结算时间清晰、本金明确;在逾期付款利息起算点和违约金标准方面,他说明合同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年利率24%的违约金标准并未明显过高;对于项目部行为责任,他精准运用法人授权制度,认定项目部作为被告B的内设机构,其法律责任应由公司承担;关于保全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他强调这是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合理费用,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
被告B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中王律师继续坚持一审代理意见。他逐一驳斥上诉人关于利息、违约金、结算时间的上诉理由,请求维持原判。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告A全部诉讼请求得到支持,成功全额追回货款及高额违约金。
在这起案件中,王宏亮律师通过严密的证据收集和精准的庭审策略,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他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提供了全方位、精细化的法律服务。王宏亮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用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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