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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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和违约责任不能抵扣。物业管理和房屋销售是两种独立的法律关系,涉及两个不同的合同主体。从法律角度来看,“延期交房违约金”和“物业管理费”不能相互抵销或替代。

房屋延期交付一般需要赔偿违约金以及已付款的利息。违约金的标准是按已经支付房产的一定比例来按天数计算的,已付款利息,一般是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按天数计算的。

倘若房屋交付延期,作为购房者应首先采取书面形式进行督促告知,若在经过催促后开发商未能在合情合理的期限内履行其交房义务,则当事人有权选择请求解除该合同;在此情况下,购房者亦可向开发商索求赔偿,如返还双倍定金或按照双方在合同中所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进行索赔。

房屋延期交付纠纷起诉需提交详尽完备的起诉状和充足证明材料,立案庭七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成功后,案件按法院安排审理,当事人需遵守工作安排并积极参与诉讼活动。

面对楼盘延期交付,建议启动书面催促程序,要求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房。 若三个月催告后仍未交付,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赔偿责任。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双方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履行,任一方可申请解除合同,除非另有约定。 未规定或未约定时,催告后三个月内可行使解除权,否则一年内未行使则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