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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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居所应如何处理在购买房屋时,务必确保所购房产已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预售许可证。若未见预售许可证,则您有权利要求开发商予以取消交易,并申请退回房款。根据法律规定,预售房产的开发商必须具备有效和合法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否则任何在缺乏该证书的情况下进行的预售活动都属于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与买受人签署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预售许可证缺失的期房购房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关于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于合同效力之影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均有明确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商品房卖方如若未能获取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便不得与买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对此类合同,应一律认定为无效。

对于还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购房者想要保障自己的权益,一定要注意下面这些。首先,要积极主动地跟开发企业沟通,告诉他们你想退房,还要让他们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如果双方协商不了,购房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购房者在选择房产项目的时候,一定要谨慎,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预购方和预售方之间的法律契约,其中明确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和付款的条件。如果有一方违约,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预售方要在有效期内把建成的房产交付给预购方,预购方则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定金或房款。这个合同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严格约束,是我国民法的重要体现。

无效。若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属于欺诈行为。购房者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主张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