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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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相关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亦可依法进行过户手续,由其所有者将该等房产转让予其子女。当被拆迁人成功获得安置房的全部产权之后,他们可以选择通过赠与或买卖两种途径进行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直至房产转移至子女名下并于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的全过程。在这里,我们需要明确提出赠与合同的概念。具体而言,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有财产无偿赠送给他人,而受赠人予以承诺和接受赠予的法律文书。

要让子女落户于他人名下,可通过亲属投靠方式。步骤如下:先在孩子户籍地居委会开证明,准备孩子的出生证明、个体户口、家庭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资料,以及居委会证明和寄养人户口本、住所凭证。 然后到寄养人户口地派出所签署《亲友挂靠户口责任书》。

关于借名购房,可通过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将房产过户至本人名下。若双方已签署借名登记协议,则按协议内容进行转移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包括销售、赠与等方式,需向县级以上政府报告实际成交价格,禁止瞒报或虚报。第三十六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抵押需按第五章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方为有效。

未成年子女购房,家长可列为房产所有者,但监护人不得擅自出售。房产证所有者须为监护人以确保子女入学。父母为首选监护人,次选包括祖父母、兄弟姐妹等,需经单位和居委会同意。争议时由单位或居委会选定,不服可诉讼,由法院裁决。

根据现行法律,夫妻购房时房产证上的名字不影响产权归属。在婚姻期间,无论房产是否只登记在配偶名下或单方面名下,只要没有明文规定或个人承担全部购房款的证据,都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