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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有没有任意解除权

时间:2025.01.16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1204人
律师解析:
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只有寄存人拥有任意解除权。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九条  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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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律师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吴中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专注于婚姻继承领域、劳动领域、医疗美容领域及企业法律顾问,在实践过程中处理过大量不同类型的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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