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如何保障探视权
时间:2025.05.24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919人
律师解析:
《
民法典》中
离婚保障
探视权可以通过
诉讼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
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另一方应当进行协助。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