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产纠纷精选解答 > 商品房产权到期该如何办

商品房产权到期该如何办

时间:2024.03.01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127人
律师解析:
商品房产权不会到期,因为产权指的是所有权,所有权是归所有权人永久持有的,没有期限,不会到期。
会到期的是土地使用权
房屋的产权依赖于土地使用权,在我国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两证合一为不动产权登记证之前,一套房屋有上述两个证件,分别代表了房屋所有权人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而各不相同,商品房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居住用地,其他例如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不允许开发建设住宅商品房。
商业用地可用于开发商业公寓,其土地使用权年限为四十年,商业公寓不同于住宅商品房,商业公寓不能落户、不能适用居民供水供电。
居住用地的使用权年限为七十年,使用权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否则将被国家无偿收回。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
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税;个人所得税:按照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来收取。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按照政策规定,选......

二手房增值税计算:不动产证未满2年: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税率为5.6%(增值税税率为5%)。不动产证满2年: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计算公式:房屋的计税价除以(1除以5%......

1、双方协商。对于离婚廉租房怎么分配,如何处置,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2、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对于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分配廉租房。此时的分配并不是......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房子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房产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从权利人知晓权益受损时开始计算。但如果在二十年内未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法院将失去实体裁判权。不动产所有权和登记返还财产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浏览量:904 2024-06-21
  • 被拆房屋如何确定权属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房屋拆迁后无法恢复产权,确权诉讼旨在确认法律关系或权利真实性。法院确权判决确认所有权,但前提是主体拥有完整权益(占有、使用等)。如判决显示权利不再合法,那么原权利仅是事实上的表象。确权诉讼的关键在于法律认可的权利,而非事实本身。

    浏览量:1166 2024-06-21
  • 开发商房屋验收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开发商交付房屋时,验收流程包括审核《备案登记证》、《质量保证书》(住宅还须有《使用说明书》和面积报告)等关键文件。若缺失,消费者有权拒收并投诉。现场检查要点:确认房屋及设计与合同一致,质量达标,设施如水电配置符合约定,其他合同规定的项目也需核实。

    浏览量:1448 2024-06-21
刘双律师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
  • 二手房违约合同怎么赔偿损失

    3547人阅读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的责任。价款的支付:一方不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 房屋质量问题三倍赔偿规定是什么?

    15021人阅读

    房屋质量问题三倍赔偿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如果在房屋销售合同当中已经明确的约定了具体因为质量问题存在的赔偿,按照约定为准。所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相关条款的约定。

  • 在我国什么构成诈骗行为?

    1812人阅读

    在我国构成诈骗的行为的一般是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是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从而使得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 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合同是什么?

    3577人阅读

    《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合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或者是意思表示不真实所签订的合同。当然了,如果说是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的话,也是会导致合同是属于无效,所以都是不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