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如果
当事人之间约定为赠与的,则不可以
追讨房款,但是当事人可以
撤销赠与合同,重新订立
买卖合同,则可以追讨房款。
《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
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
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
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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