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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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间家电设备保修责任归属取决于租客是否遵守租赁协议和正确使用家电。自然磨损或品质问题由房东负责维修,而租客错误操作导致的损坏则需租客自行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东有维修义务,但协议另有约定除外。租客应合理使用家电,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租赁房屋期间,家电维修费用原则上由房东承担。遇到租赁合同纠纷,可先尝试社区或居委会调解,无果则可联系房管部门协助解决。如仍无法解决,可根据合同选择民事诉讼或仲裁。若情况严重或复杂,或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选择仲裁需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达成仲裁协议,否则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租赁房屋内的电器故障修复费用,通常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及时维修。如出租方未履行义务,承租方可自行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维修期间无法使用的部分时间,出租方应公平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如果房屋租赁协议未明确电器使用权和保养义务,且无证据显示承租方故意损坏,维修费用应由出租方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第七百一十条,承租方按约定或特性使用租赁物,无需对正常损耗承担责任。出租方需履行维护修理义务,除非另有约定。因此,在租赁期间,电器损坏应由所有者负责维修。

在租赁协议中,若未明确规定电气设备责任,且承租方无故意破坏行为,修理费用应由房东承担。若承租方按约定或物品特性使用导致损失,无需赔偿。房东需维护物品完整性和功能性,除非另有约定。因此,电器故障若因承租方不当使用,由承租方负责修理;否则,费用由房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