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使用权期满后,主要有四种处理策略:一是申请者需提交续期申请,经批准后重新签订有偿使用合同并支付费用,以延续房地产所有权;二是若住所发生重大危险需拆除,则不在此列;三是未申请或放弃者,土地及建筑物将被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失效;四是若申请未获批准,国家将收回土地权,但按残余价值补偿建筑;五是被征用时,政府将补偿剩余期限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本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地产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和处分权利,主要分公共住房、商业和工业建筑。普通公共住房70年产权,科技、文化、体育用地50年,工业、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和娱乐用地40年。到期后,可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或按国家房屋征收法规进行补偿。

我国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据法律规定划分明确:居住用地70年使用权,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体公益用地50年;商业如商场酒店娱乐和仓储用地为40年;综合性或特殊用途用地同样遵循50年期限。这是对土地利用的重要制度安排。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利用土地营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权利。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商业地产土地使用权届满,需申请续展并交纳出让金。如未能续展,地方政府将回收土地权并补偿房屋价值。若房屋状况良好,可提交续展申请并补交出让金继续使用。危房则将拆迁并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