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
王赛律师擅长刑事案件,近年来经办了数十宗经济类犯罪、商事类犯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等案件的刑事辩护,不少案件成功获得取保候审或者从轻、减轻处罚,有效辩护的案例不断增加。同时经办了数十宗婚姻家庭、离婚继承类案件,王赛律师在办理民事案件过程中讲究效率,力争以最有效的方法使当事人获得最大利益,同时化解社会矛盾,使当事人的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与风险防范、房地产与建筑工程 主要业绩 马某诉单某杰民间借贷纠纷案 贺某诉李某松民间借贷纠纷案 北京**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诉北京**航空公司合同纠纷 田某诉舒某离婚后财产纠纷 王某诉北京**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高某诉李某松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董某诉董某珠法定继承纠纷案 任某诉董某林合同纠纷案 马某诉王某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朱某诉缪某音不当得利纠纷案 孔某中贪污罪再审案 李某明涉嫌诈骗罪侦查阶段 张某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辩护 谢某明涉嫌强制猥亵罪审查起诉阶段 苏某环涉嫌寻衅滋事罪侦查阶段 郭某福涉嫌故意伤害罪一审辩护 吴某平绑架勒索再审案 陈某武行政诉讼控告案 李某善诈骗罪控告案 尹某兴故意伤害罪申诉案 吴某新诈骗罪申诉案 陈某涉嫌盗窃罪侦查阶段 陈某涉嫌诈骗、敲诈勒索罪一审辩护 冯某涉嫌诈骗罪一审辩护 张某根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一审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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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署、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对方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欺诈则是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虚构事实,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从而做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合同欺诈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其目的多为经济获益,无长期非法占有意图。

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其区别主要体现在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客观表现和法律后果等方面。 合同纠纷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合同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等引起的争议,重点在于合同内容的理解与执行。合同纠纷属民事范畴,通常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 合同诈骗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触犯刑法,通常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在处理合同纠纷和合同诈骗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法律层面,合同诈骗罪与欺诈有着明确的界限。诈骗罪的本质是非法占有,要求骗取财物且金额达到一定标准;而欺诈则是在签订合同时故意误导,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非法占有意图。如果没有履行能力,却编造事实骗取钱财并自行使用,通常会被视为非法占有,从而构成合同诈骗罪。

判断贷款纠纷是否构成欺诈,需考虑:借款方是否有归还贷款的意愿和持续还款行为;借款后是否逃避或隐藏;贷款资金是否用于私人消费或挥霍等。若借款方有还款意愿和持续还款行为,且资金用于正常用途,则不易判定为欺诈。

判断贷款纠纷是否构成欺诈,需考虑:借款方是否有归还贷款的意愿和持续还款行为;借款后是否逃避或隐藏;贷款资金是否用于私人消费或挥霍等。若借款方有还款意愿和持续还款行为,且资金用于正常用途,则不易判定为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