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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主观目的是区分二者的关键。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行为人签订、履行合同是幌子,无真正履行诚意;而经济合同纠纷当事人有履行意愿,只是受客观因素影响。
(2)行为手段不同。合同诈骗运用虚构主体等欺诈手段;经济合同纠纷中的欺诈程度轻,多是履约能力等方面的小问题。
(3)履行合同的实际行为也有差异。合同诈骗行为人多不履行或虚假履行;经济合同纠纷当事人会积极履约,有实际行动。判断时需综合各方面情况,才能准确界定是合同诈骗罪还是经济合同纠纷。
提醒:
在经济活动中,要注意保留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据。若对行为性质存疑,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11-08 15:57: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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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观方面判断,若一方在签订和履行合同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且无履行诚意,倾向认定为合同诈骗罪;若有履行意愿只是因客观因素未完全履行或履行不符约定,则属经济合同纠纷。
(二)行为手段方面,使用虚构主体、虚假担保、携款潜逃等欺诈手段的是合同诈骗;有一定欺诈但未达犯罪程度,多为履约能力、质量问题的是经济合同纠纷。
(三)考察履行合同实际行为,不履行或虚假履行的可能是合同诈骗;积极采取措施履行有实际履约行为的为经济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025-11-08 14:37: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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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观目的:合同诈骗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签合同时虚构事实,没诚意履行;经济合同纠纷当事人有履约意愿,只是因客观原因没完全履行。
2.行为手段:合同诈骗用欺诈手段,像虚构主体、虚假担保等;经济合同纠纷有小欺诈,但没到犯罪程度,多是履约能力、质量问题。
3.履行情况:合同诈骗多不履行或虚假履行;经济合同纠纷当事人会积极履约,有实际行动。判断时要综合考量,区分罪与非罪。
2025-11-08 13:00: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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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在主观目的、行为手段和履行合同实际行为上有明显界限,判断需综合考量。
法律解析:
从主观目的看,合同诈骗罪是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签订和履行合同时虚构事实、无履约诚意;经济合同纠纷当事人有履约意愿,只是因客观因素履行有问题。行为手段方面,合同诈骗采用虚构主体等欺诈手段,经济合同纠纷虽有一定欺诈但未达犯罪程度。履行合同实际行为上,合同诈骗多不履行或虚假履行,经济合同纠纷当事人会积极履约。准确区分两者十分重要,能避免错误定性。若在实际中遇到合同相关问题难以判断是合同诈骗罪还是经济合同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08 11:29: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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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主要在主观目的、行为手段和履行合同实际行为三方面。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采用欺诈手段且多不履行或虚假履行合同;经济合同纠纷当事人有履行意愿,虽可能有小欺诈但未达犯罪程度,会积极履行合同。
2.为准确区分二者,可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深入调查当事人签订合同时的真实意图,看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二是详细审查行为手段,判断欺诈程度是否构成犯罪;三是考察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确定是积极履约还是恶意不履行。通过综合考量这些因素,能更准确地界定罪与非罪。
2025-11-08 10:13:2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