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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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如此,业主应按照实际交付房屋之日起算物业服务费用。在物业服务方面,业主应该依照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按时缴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如果业主和物业用户之间约定由物业用户承担物业服务费用,则需遵从该约定执行。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已经竣工但仍未出售或者还没有移交给物业购买者的物业,此时的物业服务费用则由建设单位来支付。

依照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业主接收新居钥匙的那一刻起,物业管理费用即应按房屋实际使用面积进行计算并每月收取。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物业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先约定向业主提供了所有相关服务,那么业主便无权以尚未接受或无需接受某些特定物业服务为由而拒绝支付相应的物业费用。因此,广大业主务必牢记按时缴纳物业费用这一重要事项。

物业管理费滞纳金收取的准则有哪些敬告广大业主,拖欠物业费往往会导致您不得不承担滞纳金(即违约金)的支付义务。关于滞纳金额度的具体数量,这主要取决于各位业主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的相关约定,通常情况下设定的比例为千分之三。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并呼吁广大业主能够按时、足额地缴纳物业费用,若出现任何拖欠费用的状况,请务必尽快进行财务补缴,以免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

物业公司向租户收取的“进场费”被认定为非法,物业收费需遵循合理、公开原则,根据国务院官方物业服务收费方法,由业主与物业服务提供者协商并以书面协议形式确定,协议内容应反映物业性质和服务特点。

业主对空置六个月以上或长期未充分利用的空闲物业,按70%缴纳物业费,需提供书面证明;须按合同约定支付正常使用物业的费用,如另有协议则遵照其规定;新建成未售出或交付的物业,由建设单位支付相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