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财产分割精选解答 > 夫妻财产公证的法律效力是怎样

夫妻财产公证的法律效力是怎样

时间:2025.07.30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08人
律师解析:
1.对内效力:
夫妻财产公证后,依据民法典,婚姻期间及婚前财产约定对双方有约束力。
能明确财产归属和分割,双方要按约定行事。
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追究责任
2.对外效力:
通常公证协议只在夫妻间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但第三人知晓约定时,一方债务用其个人财产偿还。
3.证据效力:
公证能增强协议证据力。
纠纷发生时,法院一般直接采信公证协议。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对婚后财产归属存在担忧,于是前往公证处夫妻财产进行了公证,明确了财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后来小朱在未告知小丽的情况下,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债务担保。债务到期后,债权人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偿债,小丽以财产已公证为由拒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对内效力看,小朱和小丽经过公证的夫妻财产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依约履行。若小朱违反约定处置财产,小丽有权依据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
2、从对外效力讲,若债权人不知道该公证约定,公证后的财产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仍可能用夫妻共同财产偿债;若债权人知道该约定,那么小朱对外所负债务,应以小朱一方的财产清偿。且在发生纠纷时,经过公证的协议证明力较高,法院一般会直接采信。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夫妻之间签订的保证书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夫妻双方在签订保证书的时候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保证书的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一方被胁迫...... 更多>>
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