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般情况下,未取得预售许可签订的协议无效。
根据相关法律,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就售房,所签协议会被认定无效。
2.特殊情况是在
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这时协议会被认定有效。
所以要注意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的时间节点。
案情回顾:小朱打算购买一处房产,在与开发商小胡沟通时,小胡并未取得该房产的预售许可。但小朱因房价优惠等因素,与小胡签订了
购房协议并支付了部分款项。之后小朱得知小胡未取得预售许可,认为协议无效要求
退款,小胡则称协议有效,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未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本案中小胡在未取得预售许可的情况下与小朱签订购房协议,此协议应认定为无效。
2、
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所以小胡应将小朱支付的部分款项退还,小朱也应遵循
无效合同处理原则配合后续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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