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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将老公和小三的聊天记录当证据

时间:2025.07.29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870人
律师解析:
1.老公和小三的聊天记录能当证据,因为按规定电子数据是法定证据,聊天记录就属此类。
2.要让聊天记录有证明力,得满足条件。
一是保证真实,可公证固定;
二是来源合法,不能非法获取;
三是内容与待证事实相关,能证明不正当关系。
3.离婚诉讼中,聊天记录能证明对方过错,财产分割可能对无过错方有利,具体证明力由法院综合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发现老公小胡与小丽存在不正当关系,为在离婚时争取更多权益,小朱打算将小胡和小丽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小胡认为聊天记录是小朱私自获取不合法,不应被采纳,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该聊天记录。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电子数据属于法定证据种类,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范畴,所以小朱可以将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
2、要使聊天记录具备证明力,需满足一定条件。一是要保证真实性,小朱可通过公证等方式固定证据;二是来源要合法,若小朱未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则满足此条件;三是内容要与待证事实相关,该聊天记录能证明小胡与小丽存在不正当关系,满足相关性要求。
3、此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明小胡存在过错的证据,在财产分割等方面可能对小朱有利,但具体证明力大小,需由法院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情况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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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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