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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合同租赁费用不给如何起诉

时间:2025.07.2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062人
律师解析:
1.收集证据
即便没有书面合同,也可收集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租赁事实、期限和租金金额。
2.书写起诉状
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如支付租赁费用和违约金,阐述事实与理由。
3.法院立案
到租赁房屋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身份证明。
4.参加庭审
按法院通知开庭,庭审中充分说明事实,出示证据并辩论。
5.申请执行
胜诉但对方不履行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

案情回顾:

小朱将房屋出租给小李,双方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期间结束后,小李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租赁费用。小朱多次催要无果,认为小李应当按照口头约定支付费用,而小李则称租赁费用过高且无合同约束不应支付,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法律,即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能证明租赁关系存在,承租人就有支付租赁费用的义务。小朱可收集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来证明租赁事实、期限及租金金额。
2、小朱应书写起诉状,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立案,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及身份证明。立案成功后等待开庭,庭审中充分阐述事实并出示证据。若胜诉而小李不履行判决,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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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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