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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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各方在建立借贷关系时(简称为“借款合同”)可自主商定合意违约金事项。在此过程中,违约责任金的数值预定应视违约行为所引发的损害程度而定。若在拟定合同时所设立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则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有权根据相关申报要求提高违约金额度;反观违约金设定过高者,亦可适度予以调整降低。

劳动合同违约赔偿主要看实际违约情况。要是劳动者违约,比如违反竞业限制,那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要是用人单位违约,比如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就可以要补偿或赔偿。约定的赔偿数额也要合理合法哦。

租赁合同中应明确违约条款,确保违约方承担违约金赔偿。如合同未明确违约事项及措施,双方可协商补充。协商不成时,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您可权衡利弊,选择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租赁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条款,一方违约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若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未约定的违约事项,当事人应协商补充约定。受损方有权根据实际经济损失向违约方索赔,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买卖不妨租凭”准则指出,在租赁期间内,即使租赁物被转让给第三方,租赁关系也不受影响。买受者不得因成为新所有人而否认原有租赁关系的有效性。若租赁合同任一方违约,应依据约定和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