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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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法定解除方式关于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途径可分为两种情况:首先,可以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从而终止合同的履行;其次,当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达成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时,作为解除权人可以选择以发送解除通知的形式来实现合同的解除,或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合同。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依据与制度规范在处理房地产生意时,如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可采用双方协议一致解决的方式进行处理;若该合同已预先明确约定了解除事由,那么在预定的解除事由发生后,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就可依约通过行使解约权利来废止该份合同;同时,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某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所期望达到的预期效果无法实现等法定解除事由出现,另一方可依据法律规定直接行使其解除权终止这份合同。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想要索回按揭房,得先跟卖方好好协商,把权益责任都弄清楚。要是协商不成,就去法院,提供解除合同的原因和损失证据。另外,别忘了及时通知贷款银行合同解除的事,按照他们的要求办后续手续,这样能保证合法,还能少点纠纷。

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经纪人促成房屋购买合约成立后,合约非因经纪人过错解除,经纪人无权索回居间费;反之,若合约因经纪人自身原因终止,经纪人有权请求退回已收费用。这明确了经纪人在合同解除情况下的权益责任界限。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能解除合同,但是违约一方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