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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又退房虚构事实属于欺诈吗

时间:2025.07.01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277人
律师解析:
1.买房退房虚构事实是否算欺诈,得看实际情况。
购房者虚构事实是想非法占有开发商财物,且开发商因此错误处分财物,就构成欺诈。
像编造虚假家庭变故退房,骗退款还占用款项,就可能被认定欺诈
2.若只为顺利退房,虚构事实没实质损害开发商财产权益,或开发商没受损,通常不算欺诈。
3.若涉嫌欺诈,开发商可要求返还不当得利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向开发商购买了一套房屋,之后想退房。小朱编造了虚假的家庭变故理由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申请,开发商基于此同意退款。小朱拿到退款后,无合理理由长时间占用该款项。开发商发现小朱家庭变故是虚构的,认为小朱构成欺诈,要求其返还退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判断小朱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需看具体情况。若小朱虚构事实是为非法占有开发商财物,且开发商基于该虚构事实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了财物,符合欺诈构成要件,则属于欺诈。本案中小朱编造虚假理由退房并占用退款,有可能被认定构成欺诈。
2、若小朱只是为顺利退房,虚构的事实未对开发商财产权益造成实质损害,或开发商未因该虚构事实遭受损失,一般不构成欺诈。若小朱构成欺诈,开发商可要求其返还不当得利,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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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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