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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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则应对消费者实施退一赔三的补偿措施,换言之,就是要向消费者支付相当于所购买商品价值或所接收服务费用三倍的赔偿金。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如存在欺诈行为,应依照消费者的请求,额外赔偿消费者因遭受损害而产生的损失,且该额外赔偿的金额应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房屋销售存在欺骗完全是可以通过诉讼或者是通过仲裁等相关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的,同时按照我们国家相关商品房买卖的司法解释当中也明确的规定,如果是存在欺诈销售行为的话,还可以以要求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