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房屋买卖合同毁约存在多种情形。
若卖方毁约,像拒绝办理
过户等情况,买方有相应权利。
其一,可要求卖方继续
履行合同,也就是强制卖方依照约定完成房屋买卖的各项手续。
其二,也能主张
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返还已付的
购房款及利息,并且承担
违约责任来
赔偿损失。
违约金数额若合同中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执行;
若没有约定,则可依据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来确定。
若买方毁约,卖方同样有办法。
既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也能够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
定金。
要是定金不足以弥补自身损失,还能要求买方
赔偿差价等其他损失。
关键是要查看合同里关于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然后依据约定来
主张权利。
此外,双方最好先尝试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通过
诉讼或
仲裁方式,借助专业法律途径来判定责任与赔偿。
案情回顾:小何与小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小何将房屋卖给小李。
合同签订后,小李支付了定金与部分购房款。临近办理过户时,小何却拒绝办理。小李要求小何继续履行合同,小何以各种理由推脱,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李认为小何应按合同履行,小何则觉得合同可随意毁约。
案情分析:1、在此案例中,小何作为卖方毁约拒绝办理过户,小李作为买方有权利要求小何继续履行合同,强制其完成房屋买卖各项手续;也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要求小何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2、双方应先查看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若有约定按约定执行,若没有则依据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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