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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延期4次交房能否解除合同

时间:2025.06.0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287人
律师解析:
1.开发商延期4次交房,购房人能否解约要看具体情况。
先看购房合同约定,若有开发商逾期交房时购房人可解约及对应条件,且4次延期符合约定,购房人可行使约定解除权。
2.若合同无相关约定,按法律,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合理期限仍未履行,购房人可解约。
需先书面催告并给合理交房期,若开发商届时仍未交房,购房人可依法解约,且要书面通知,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

案情回顾:

小许与某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出现4次延期交房情况,小许想解除合同。购房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时小许的解除权及解除条件。小许为此与开发商产生争议,小许认为开发商多次延期交房严重影响其权益,应允许解除合同,而开发商则认为合同未约定不能随意解除。

案情分析:

1、由于合同中无相关约定,依据法律规定,小许若要解除合同,需先对开发商进行书面催告,并给予合理的交房期限。
2、若开发商在该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小许可依法解除合同,且解除合同需书面通知开发商,合同自通知到达开发商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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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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