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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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无房产销售欺诈,可看这些标准:售现房时以差充好或故意隐瞒房屋实际面积谋利,用普通房冒充优质工程骗加价,销售不能公开销售的房屋,虚标欺骗性价格,隐瞒或冒充开发商身份销售,雇佣他人进行欺骗性诱导,利用大众传媒对商品房虚假宣传。这些行为可认定为欺诈。

房地产开发商在进行房产销售过程中出现销售欺诈行为的界定如下:在销售现房的过程中,蓄意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住房伪装成合格乃至优质住房来招揽顾客;在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住房实际使用面积,以期获取暴利;或者是,将一般的合规住房冒充为优质工程项目,借此方式诈骗并额外收取优质工程费用。

倘若开发商存在欺骗性行为,那么在其造成实际伤害之前,我们应该首先与他们进行商议,若协商无果,就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甚至寻求援助;另外,您还可以选择通过聘请专业律师,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以期能让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从而有效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法律,若购房者因开发商违约或其他违法行为(如合同欺诈)而需解除购房合同,他们有权要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可索取经济损失赔偿。若合同包含定金条款,赔偿额按双倍计算。购房者还可申请最高达购房款两倍的额外赔偿。

以下情形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可退房:交房延迟超三个月可要求退房并双倍返还定金或付房款利息;因开发商原因逾期未取得房产证;开发商资料不全属违法且合同自动失效;房屋实际面积与约定偏差超3%;房屋主体结构有质量问题经鉴定不达标;开发商擅自调整设计,购房者可追究责任并退房。